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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3 週日 201121:58
  • 【電影】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


與其念這麼長的片名,我倒比較喜歡稱這部電影為「飯禱愛」,
只因為它的英文片名《Eat Pray Love》

這部電影現在已可在出租店看到,我卻遲遲未看過,
這個週末因為拿到國防部免費電影欣賞的票,就前往國軍文藝活動中心觀賞
初看到片名時,想起了自己之前寫過的一篇「戀上一個人」,
「獨行」的確是需要勇氣的;
能在餐廳、電影院、戶外…等人人為伴的地方,一個人能安然自得,這需要極大的自我能量,才能安於他人異樣的眼光,
而我,倒也已經很習慣!
電影中女主角說:「我需要改變,我十五歲以後不是在戀愛就是在分手,我從沒為自己活過兩星期,只和自己相處!」,
之後,便開始了「一個人的旅行」,
她的旅行從義大利到印度再到峇里島,也就是經歷片名"eat", "pray", and "love"
其中,我覺得這部電影最有趣的地方是女主角在義大利學習用「手」說義大利文,
「真是好吃」、「你吃屎」、「去你的」手勢是讓我印象深刻的。
當看到這裡時,我竟睡著了,中間的「旅程」我當然是錯過了,
等我醒來時,女主角已在印度了…
說實在的,對於印度這一段,沒有太多的感觸。
最後她到了峇里島,花了一些時間尋找身心的平衡,
但是一段意外來臨的愛情,讓她深陷其中,
不過,她的理智使她對這段愛情困惑了,
她想保有好不容易找到的自我平衡,
害怕自己再受傷害,也怕傷害別人,
矛盾的爭扎令她相當憤怒,
於是她斷然拒絕愛情及可能幸福的機會,
當她再度見到智者賴爺時,賴爺告訴她:
「為愛情失去平衡,也是過平衡生活的一部份」
這句話對女主角有如醍醐灌頂,
而我也跟著恍然大悟,讓我更能敞開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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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Personal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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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6 週日 201120:10
  • 我看《非誠勿擾2》


首先,是電影宣傳的文案
《笑笑對於猛烈追求的秦奮一直無法從「好感」跨入「愛情」,對於愛情充滿疑惑。戀人未滿的窘境得怎麼突破?這對愛情冤家開始玩起「同居試婚」的遊戲,抱持著
「熬過了就肯定可以長久」的愛情觀,給彼此丟出最刁鑽的難題,然而他們真的可以通過愛情的考驗嗎?難道應驗了那句愛情名言:分手才是戀愛的開始?》

這部電影最令我期待的是詼諧的對話,
演員的表演功力沒話說,
將妙趣橫生又極具厚度的對白,透過表演傳達,
雖然幽默,但卻具有啟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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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87)

  • 個人分類:Personal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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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9 週六 200622:35
  • UNITED 93


對這張海報有著特別的感覺
在「自由」女神的身後,雙子星大廈遭到恐怖攻擊正冒著濃煙...


記不起什麼時候開始喜歡看早場電影,
因為票價較便宜,又可以逼自己在假日早點起床、不睡到中午,
如此,便能安排更多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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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253)

  • 個人分類:Personal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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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4 週四 200623:58
  • 婚姻中的危機

"The Storm" (by Kate Chopin), "Walker Brothers Cowboy" (by Alice Munro) "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by Robert James Waller)這三個故事都是在「天時」、「地利」加上「人合」的情形下發生的短暫婚姻出軌 。 一個突如其來的「暴風雨」,讓帶著兒子出門飲酒的父親無法回家,得和四歲的兒子在酒館等待暴風雨過去。五年前結婚的母親繼續在家做著家務事等待丈夫與孩子返家。當驚覺開始颳風飄雨時,趕緊收晾在外頭的衣服並關緊門窗,正當此時,有一位騎著馬的男子要求在門廊下避避風雨,誰知,他是她的舊情人。這時候,她的內心正蘊釀著,接下來,隨著外面暴風雨的來臨,她再也按奈不住,倒在男子的懷中恣意的豪啕大哭,男子也進到屋內,一段婚外性行為接著發生。事情結束後,父親在帶兒子回家的路上還擔心太太會責難兒子身上的泥濘,還偷偷的從後門進屋,沒想到媽媽在家準備好晚餐,且熱切的詢問父子倆是否受傷並熱情地親吻他們,讓原本擔心挨罵的爸爸受寵若驚。那名男子在那天晚上也寫了一封充滿掛念的信給在家等他的老婆,告訴老婆他不會這麼快回家,但請她放心,他會想念她和孩子,她和孩子的健康及一切是他最關心的事。故事的最後一句 “So the storm passed and every one was happy.” 然而,Was everyone truly happy?
《麥迪遜之橋》
女主人在結婚十五年之後,在一次全家出門,她一人偷閒留守家中的四天裡,偶爾邂逅來家裡問路的一位國家地理雜誌專業攝影師,而譜出了一段終生懷念、守候的戀曲。她的一對子女,在母親的遺囑和日記中,陡然間進入了母親生前只有四天相聚,卻情繫一生的婚外情史。由震驚、委屈、不齒,到同情、接納、和理解,終於決定遵照母親的遺願,把她的屍體火化後,和情人一樣,撒在了他們定情的廊橋之下。
“Walker Brother Cowboy” 的場景一樣是在美國的小鎮,一樣是在偏遠地區。父親帶著女兒、兒子外出進行他的兜售生意,母親因為身體不適在家休息。最後父親把車子開到舊情人諾拉的家門前,巧的是,只有諾拉與阿婆在家。小女孩看到她那與不常不一樣的父親;父親與面前這位阿姨跳舞、喝著威士忌,這些都是爸爸不曾和媽媽做的事,她還記得媽媽告訴過她,爸爸是從不喝威士忌的。在說再見的時候,諾拉歡迎這位父親有機會邀請太太一起來。女孩心想:父親與以前到底有著什麼樣的過往呢?這也是這個故事讓人有諸多想像的地方。那麼,在家的母親會和上面兩個故事一樣偶遇改變一生的愛人嗎?
以上三個故事的主角,或許是他們彼此太珍惜這段「得來不易」的感情(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不是常有的),寧可將其永遠深藏在美好的回憶中。也或許是,他們基於捨不下的責任、義務、良心、道德等諸般感情因素的考量,最後都未相偕私奔,而是各自回到他們往昔的日常生活中,如常的操作與生活。
三個故事反映出許多人內心的寂寞、需要和憧憬。無論是男人、女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愛、有思考、有感受、有抱負、有夢想的。三個故事的母親婚後都過著克盡職守、相夫教子的千篇一律生活,從女人的角度來看,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卻都對毫無成就感的操勞疲累,更覺得有些失落和無奈。但是,這彷彿無病呻吟的複雜情緒,對自己的丈夫似乎又說不出口。再從男人的角度來看,他們憧憬著成功,享受著自由,但他們的生命中,似乎又始終少不了個女人。他們需要女人的幫助、慰藉,更需要女人的忠貞、鼓勵和信任,使他們能夠毫無後顧之憂地在外面奮鬥與創業。
聽過許多「過來人」說:「人們在結為連理之後,日夜地生活在同個屋簷底下,經過長時間的掙扎與消磨之後,人性中的各樣缺點很容易就在自己配偶的面前展露無遺,因為,配偶是自己最親近、也最無需再偽裝矯飾的人。也總在日子過得平順舒適之後,就更不滿足,眼中所看到的儘是些不順眼的地方。為此,一般所說婚姻中的衝突、矛盾、與埋怨,其實是正常而可以預期的。反而是甜蜜、持久、親愛的婚姻,卻是不尋常的,也不是我們自然而然就能夠擁有的。」
我想,在真實的生活裡,還是不要讓外遇的情況發生,因為那結果通常是相反的,是醜陋、痛苦、與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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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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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28 週二 200614:37
  • 拒認母親的兒子——從《搜神記》中鄧家談婆媳與離婚問題

        在《搜神記》裡有這麼一則故事,鄧元義和當官的父親鄧伯考在京城居住,留下妻子在家鄉照顧婆婆。鄧妻對婆婆十分恭謹,然而婆婆卻不喜歡這個兒媳婦,常趁兒子不在時加以虐待;將她關在空室之中,不讓她吃飯、喝水。鄧妻雖然不露怨色,但身體日漸衰弱。鄧伯考回家看見兒媳的氣色大不如前,疑心之下追問,小孫子鄧朗說母親沒有病,是被奶奶餓瘦的。鄧伯考感歎太太不能容納兒媳,只得將兒媳休離。鄧妻後來改嫁當官的華仲,夫妻恩愛。但鄧妻十分懷念兒子鄧朗,於是時常給鄧朗寫信送衣,然而,信不曾回覆,衣物也都被鄧朗燒毀了。鄧妻不死心,托親戚邀鄧朗見一面。鄧朗見了母親,再拜之後,不發一言就離開。鄧妻追出來哭著說:「我在鄧家幾乎被虐待而死,是鄧家休棄了我,我有什麼罪過呢?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鄧朗最後還是沒有回心轉意與母親相認。   它的原文是這樣的:後漢,南康鄧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裏,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飲食,羸露,日困,終無怨言。時伯考怪而問之,元義子朗,時方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饑耳。」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遺歸家,更嫁,為華仲妻。仲為將作大匠,妻乘朝車出,元義於路旁觀之,謂人曰:「此我故婦,非有他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其子朗,時為郎,母與書,皆不答,與衣裳,輒以燒之。母不以介意。母欲見之,乃至親家李氏堂上,令人以他詞請朗。朗至,見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謂之曰:「我幾死。自為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耶!」因此遂絕。
  這則故事讀來令人心酸,令人有很大的省思。故事中,鄧朗的母親可說是個標準的中國傳統婦女,伺候婆婆任勞任怨,不斷忍耐。後來公公得知自己的太太虐待媳婦,也知道誰對誰錯,但是卻休離了兒媳婦,這是什麼樣的道理?更何況,鄧朗亦完全明白一切過錯不在母親身上﹙從他說母親是被奶奶餓瘦這點可知﹚,照理應該能體諒母親。但他卻狠心不認母親……
  首先,婆媳問題是自古有之;李登輝總統說,「說清楚、講明白、好處自然來」。可見政治上多少事情,沒說清楚、講明白。在婆媳兩代之間,一些事情也是如此;如果鄧妻可以請婆婆『稍微』地「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悶不吭聲,或許可以知道到底要怎麼做,才會順著婆婆的意。不過,要婆婆「說清楚、講明白」可是需要更高的EQ技術啊!
  公園裡常常可以聽見兩三媳婦說婆婆的壞話,或是反過來看到三五婆婆數落媳婦,菜市場裡更是不少這種話題。既然婆媳在一起這麼痛苦,為何有男人還是想不開,想把兩隻老虎放在同一座山呢?鄧元義與鄧伯考父子倆既然當官,經濟就應該不成問題,為何不將母親及妻小帶到京城居住?
  可想,婆媳關係本來就是親子關係與夫妻關係各自的延伸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家庭人際關係,因此,兒子在婆婆關係中扮演著「仲介」的角色,兒子作為婆媳關係的仲介點,對婆媳雙方的性格特點應最為瞭解。通過兒子(鄧元義)的溝通,婆媳之間可以更輕易地消除心理上的屏障,增進感情,當然也就可以消除許多所謂的婆媳問題;這種作用主要是:一、兒子可以幫助婆媳進行心理溝通。所謂「溝通」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心理和情感上的回流。例如平日家中有什麼關於婆婆的好事,兒子可以多叫妻子出面,母親過生日,買了東西叫妻子出面送給老人家等。這些策略都有助於婆媳之間的情感交流。二、婆媳之間發生矛盾時,兒子可以起疏導作用。由於婆媳之間既缺少母子間的親切、又沒有夫婦間的密切,因而出現了隔閡往往不容易消除,通過兒子從中周旋,可以消除心理屏障,使婆媳和好如初。因此,若是鄧伯考與鄧元義父子能將妻小帶在身邊,一同生活(其實,家,本來就是要一家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信情況定會大不相同。
  再者,今天,每三對結婚的夫婦有二對是以離婚收場,每年有成千上萬的小孩必須親身經歷父母的離異來成長;對許多小孩子而言,最大的恐懼莫過於他們無法再見到已離開的父親或母親,以下是曾經在報上看過的一則新聞,一些小孩表達對這些體驗的感受:一、父母分裂而離開最強烈的感覺之一就是憤怒:我已經對我爸爸沒有感覺了,他在莫斯科時,我有時看到他,他也沒有買任何生日禮物或新年禮物給我,那對我已不再重要了,我已經習慣了。二、離婚極少有好的一面,其中之一就是小孩認為,父母離婚之後,他們與父親間的關係確實有改善:我爸爸不常在家,當他在時也從不帶我出去,對我非常嚴格而且常責怪我,叫我做事情。但現在爸媽分開了,我們反而比以前更好,他常帶我出去,我們玩得很開心,現在我比較喜歡他。三、對很多小孩子來說,父母離婚帶來了很多生活上的改變?如搬家、轉學、新的家庭秩序等:我認為如果你沒有和爸爸在一起,那麼你必須幫助你媽媽做家事。我們已經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工作安排,我姊姊負責熨媽媽以及她自己的衣服,我則負責熨我自己和哥哥的衣服。媽媽以前做家中所有修理的工作,但叔父也教導我的弟弟如何幫忙做一些家事,所以現在大部份修理的工作都是由他在處理。我們主要是在沒有爸爸之下而被帶大的,沒有他,我們依舊過得很好。我們成長得很快,必須學習獨立。四、幾乎所有小孩都說他們不願意或不知道如何去告訴他們的朋友有關父母已經分居的事:我記得我一直隱藏著不要讓朋友知道,每提到這件事都會讓我覺得很尷尬,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一直認為如果我告訴別人,我一定會找一大堆藉囗來為自己辯解。我想我對大家的憐憫有點害怕,因為爸媽快離婚了,以後有離婚的父母是件可恥的事。我記得一位同學在她四、五歲時,父母親就離婚,她一直隱藏著不讓同學知道,直到我告訴大家我的父母離婚為止。我不認為有什麼好的理由要這樣做,但她就是這樣做。而我們兩人都覺得好像全校就只有我們兩人有離婚的父母。五、對許多小孩而言,調整自己去接受父母親尋找新的伴侶是個問題:我感到非常嫉妒,當你和爸爸已經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突然有一個人闖進來,並且你爸爸常在你面前愛另外一個人,而不是你,這時你會感到非常的嫉妒,我很嫉妒,我討厭這樣。我恨我媽媽又找新的男朋友,我真的是非常嫉妒,也覺得噁心,我常一個人坐在房間裡,發悶氣或私下發牢騷,嚇跑了幾個媽媽的男朋友。有些小孩認為,如果他們的父母事先與他們解釋或討論將來所要發生的事時,他們會比較容易處理這樣的感受。
  人說母子天性,即使父母離異,親情仍舊難以斬斷。鄧朗不認自己親生母親的原因恐怕在於「禮法」。在倫常禮教的薰陶下,鄧朗認為母親既已被休離,又改嫁他人,於鄧家而言已是外人,自然與自己已無任何關係,自然的母子天性於是竟可以在社會的禮教之下,惡狠狠地被斬斷,一乾二淨!
  或許是在五千年來年中國傳統大家庭的包袱下,沉重的禮教規範把每一位為人婦為人媳者都壓成了最辛酸抑鬱的一群。妻子、母親、媳婦,一個女人生命中三種極其神聖重要而又極其艱辛困難的角色扮演,在這三者間,也必然存在矛盾與衝突。
註:這是大二時寫的一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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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31 週六 200523:00
  • secrets

HUSH!!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不為人知的秘密
當然,這秘密是不希望被點破的!
如果你知道或是發現別人心中的秘密,
請在心裡默默地闢一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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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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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1 週二 200522:59
  • 未婚懷孕...社會另一亂象??

這一、二年來有許多的公眾人物或是身旁的同事,只要是有了結婚的消息傳出,大部份都是因為「奉子成婚」。 感覺上有一股莫名的力量要推翻以往的傳統思想;以前的人是「未婚不能懷孕」,但是現在的社會是「結婚的原因就是懷了孕」。最近更看到一則報導:政府為了提高生育率,在「人口政策白皮書」中研議以減稅或是補助的方式,鼓勵女性生育,而且未婚生子也在減稅範圍,也就是說,未來不分已婚、未婚,只要生小孩就能獲得減稅。讓人不禁要嘆:這根本是倒果為因,變相鼓勵未婚生子!!要想,當嬰兒一呱呱落地,父母的責任是何其重大?!在我看來,會未婚懷孕的人,他/她決定會不會生下那個小孩,絕對不可能是有沒有這個減稅的優惠。未婚懷孕、未婚生子在現今的台灣社會中,似乎已成了一股風氣,但不可否認的,未經深思熟慮就嚐禁果的青少年也所在多有,若政策一旦施行,是不是就代表政府默許,甚至是變相鼓勵。現代人的價值觀已經大大的改變了,我看我們的離婚率可能還是會居高不下吧...另外,不孕的婦女,她們又會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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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212)

  • 個人分類:Personal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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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1 週日 200519:39
  • 李敖大師

昨晚「綜藝大哥大」八卦偵查庭請來李敖出庭
他說他1962年就開始上法院到現在..
以前對這號人物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撇開他的情史不談),
最近在新聞上看到關於他的報導,都大快我心!!
前陣子炒得正熱的「周候戀」,
根本不關他的事,但是傳媒卻請他發表評論:
a. 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
b. 盡找一些爛腳交往
c. 侯挑選對象的眼光及能力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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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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