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原文是這樣的:後漢,南康鄧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裏,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飲食,羸露,日困,終無怨言。時伯考怪而問之,元義子朗,時方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饑耳。」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遺歸家,更嫁,為華仲妻。仲為將作大匠,妻乘朝車出,元義於路旁觀之,謂人曰:「此我故婦,非有他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其子朗,時為郎,母與書,皆不答,與衣裳,輒以燒之。母不以介意。母欲見之,乃至親家李氏堂上,令人以他詞請朗。朗至,見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謂之曰:「我幾死。自為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耶!」因此遂絕。
這則故事讀來令人心酸,令人有很大的省思。故事中,鄧朗的母親可說是個標準的中國傳統婦女,伺候婆婆任勞任怨,不斷忍耐。後來公公得知自己的太太虐待媳婦,也知道誰對誰錯,但是卻休離了兒媳婦,這是什麼樣的道理?更何況,鄧朗亦完全明白一切過錯不在母親身上﹙從他說母親是被奶奶餓瘦這點可知﹚,照理應該能體諒母親。但他卻狠心不認母親……
首先,婆媳問題是自古有之;李登輝總統說,「說清楚、講明白、好處自然來」。可見政治上多少事情,沒說清楚、講明白。在婆媳兩代之間,一些事情也是如此;如果鄧妻可以請婆婆『稍微』地「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悶不吭聲,或許可以知道到底要怎麼做,才會順著婆婆的意。不過,要婆婆「說清楚、講明白」可是需要更高的EQ技術啊!
公園裡常常可以聽見兩三媳婦說婆婆的壞話,或是反過來看到三五婆婆數落媳婦,菜市場裡更是不少這種話題。既然婆媳在一起這麼痛苦,為何有男人還是想不開,想把兩隻老虎放在同一座山呢?鄧元義與鄧伯考父子倆既然當官,經濟就應該不成問題,為何不將母親及妻小帶到京城居住?
可想,婆媳關係本來就是親子關係與夫妻關係各自的延伸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家庭人際關係,因此,兒子在婆婆關係中扮演著「仲介」的角色,兒子作為婆媳關係的仲介點,對婆媳雙方的性格特點應最為瞭解。通過兒子(鄧元義)的溝通,婆媳之間可以更輕易地消除心理上的屏障,增進感情,當然也就可以消除許多所謂的婆媳問題;這種作用主要是:一、兒子可以幫助婆媳進行心理溝通。所謂「溝通」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心理和情感上的回流。例如平日家中有什麼關於婆婆的好事,兒子可以多叫妻子出面,母親過生日,買了東西叫妻子出面送給老人家等。這些策略都有助於婆媳之間的情感交流。二、婆媳之間發生矛盾時,兒子可以起疏導作用。由於婆媳之間既缺少母子間的親切、又沒有夫婦間的密切,因而出現了隔閡往往不容易消除,通過兒子從中周旋,可以消除心理屏障,使婆媳和好如初。因此,若是鄧伯考與鄧元義父子能將妻小帶在身邊,一同生活(其實,家,本來就是要一家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信情況定會大不相同。
再者,今天,每三對結婚的夫婦有二對是以離婚收場,每年有成千上萬的小孩必須親身經歷父母的離異來成長;對許多小孩子而言,最大的恐懼莫過於他們無法再見到已離開的父親或母親,以下是曾經在報上看過的一則新聞,一些小孩表達對這些體驗的感受:一、父母分裂而離開最強烈的感覺之一就是憤怒:我已經對我爸爸沒有感覺了,他在莫斯科時,我有時看到他,他也沒有買任何生日禮物或新年禮物給我,那對我已不再重要了,我已經習慣了。二、離婚極少有好的一面,其中之一就是小孩認為,父母離婚之後,他們與父親間的關係確實有改善:我爸爸不常在家,當他在時也從不帶我出去,對我非常嚴格而且常責怪我,叫我做事情。但現在爸媽分開了,我們反而比以前更好,他常帶我出去,我們玩得很開心,現在我比較喜歡他。三、對很多小孩子來說,父母離婚帶來了很多生活上的改變?如搬家、轉學、新的家庭秩序等:我認為如果你沒有和爸爸在一起,那麼你必須幫助你媽媽做家事。我們已經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工作安排,我姊姊負責熨媽媽以及她自己的衣服,我則負責熨我自己和哥哥的衣服。媽媽以前做家中所有修理的工作,但叔父也教導我的弟弟如何幫忙做一些家事,所以現在大部份修理的工作都是由他在處理。我們主要是在沒有爸爸之下而被帶大的,沒有他,我們依舊過得很好。我們成長得很快,必須學習獨立。四、幾乎所有小孩都說他們不願意或不知道如何去告訴他們的朋友有關父母已經分居的事:我記得我一直隱藏著不要讓朋友知道,每提到這件事都會讓我覺得很尷尬,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一直認為如果我告訴別人,我一定會找一大堆藉囗來為自己辯解。我想我對大家的憐憫有點害怕,因為爸媽快離婚了,以後有離婚的父母是件可恥的事。我記得一位同學在她四、五歲時,父母親就離婚,她一直隱藏著不讓同學知道,直到我告訴大家我的父母離婚為止。我不認為有什麼好的理由要這樣做,但她就是這樣做。而我們兩人都覺得好像全校就只有我們兩人有離婚的父母。五、對許多小孩而言,調整自己去接受父母親尋找新的伴侶是個問題:我感到非常嫉妒,當你和爸爸已經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突然有一個人闖進來,並且你爸爸常在你面前愛另外一個人,而不是你,這時你會感到非常的嫉妒,我很嫉妒,我討厭這樣。我恨我媽媽又找新的男朋友,我真的是非常嫉妒,也覺得噁心,我常一個人坐在房間裡,發悶氣或私下發牢騷,嚇跑了幾個媽媽的男朋友。有些小孩認為,如果他們的父母事先與他們解釋或討論將來所要發生的事時,他們會比較容易處理這樣的感受。
人說母子天性,即使父母離異,親情仍舊難以斬斷。鄧朗不認自己親生母親的原因恐怕在於「禮法」。在倫常禮教的薰陶下,鄧朗認為母親既已被休離,又改嫁他人,於鄧家而言已是外人,自然與自己已無任何關係,自然的母子天性於是竟可以在社會的禮教之下,惡狠狠地被斬斷,一乾二淨!
或許是在五千年來年中國傳統大家庭的包袱下,沉重的禮教規範把每一位為人婦為人媳者都壓成了最辛酸抑鬱的一群。妻子、母親、媳婦,一個女人生命中三種極其神聖重要而又極其艱辛困難的角色扮演,在這三者間,也必然存在矛盾與衝突。
註:這是大二時寫的一篇作業。
- 2月 28 週二 200614:37
拒認母親的兒子——從《搜神記》中鄧家談婆媳與離婚問題
在《搜神記》裡有這麼一則故事,鄧元義和當官的父親鄧伯考在京城居住,留下妻子在家鄉照顧婆婆。鄧妻對婆婆十分恭謹,然而婆婆卻不喜歡這個兒媳婦,常趁兒子不在時加以虐待;將她關在空室之中,不讓她吃飯、喝水。鄧妻雖然不露怨色,但身體日漸衰弱。鄧伯考回家看見兒媳的氣色大不如前,疑心之下追問,小孫子鄧朗說母親沒有病,是被奶奶餓瘦的。鄧伯考感歎太太不能容納兒媳,只得將兒媳休離。鄧妻後來改嫁當官的華仲,夫妻恩愛。但鄧妻十分懷念兒子鄧朗,於是時常給鄧朗寫信送衣,然而,信不曾回覆,衣物也都被鄧朗燒毀了。鄧妻不死心,托親戚邀鄧朗見一面。鄧朗見了母親,再拜之後,不發一言就離開。鄧妻追出來哭著說:「我在鄧家幾乎被虐待而死,是鄧家休棄了我,我有什麼罪過呢?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鄧朗最後還是沒有回心轉意與母親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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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人因禮教而有"序" 但此"序"在人的操弄下 不同年代又有不同的價值 探討過去婚姻帶來的不幸 是悲情 但過去婚姻不也有幸福? 也算是吧! 其實現代的婚姻 情形比較像"人" 大多還可以自己追求與決定 所以,後果多是自找的 當然可以再決定改變 但"家"又也給了另一種束縛 許多不能理解的決定 也通常因它才會發生 婚姻是雖是兩人的相識到結合 卻也是兩家子間的結合 關係的良好與甜蜜 需要溝通與經營 更需要因時空改變而改變 努力要靠雙方面 但畢竟是"人"---總有缺憾 願我的朋友們 都~~好~~
"婚姻"與"家"會形成都是因為"責任" 而因為責任也讓它們成了"束縛" 常在想叔曾說過的話 一個人做為人家的子女, 好不容易長大了,可以有多一點的自主 又為什麼要想不開去為人夫、為人婦、為人父、為人母、為人... 把自己弄得很不自由 但是不這樣 這個社會又不像個正常的社會 高離婚率、單親家庭、家庭暴力等等 也成為社會的問題 只能說~~難..
其實很多時候 人的言語、意見 也不過只是一種想法 常常想的、說的、做的 不是一定能如願,不是嗎??? 其實有一個人說的好 生活的目的在於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道盡人類該有的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