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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二年來有許多的公眾人物或是身旁的同事,只要是有了結婚的消息傳出,大部份都是因為「奉子成婚」。

 

感覺上有一股莫名的力量要推翻以往的傳統思想;以前的人是「未婚不能懷孕」,但是現在的社會是「結婚的原因就是懷了孕」。

最近更看到一則報導:政府為了提高生育率,在「人口政策白皮書」中研議以減稅或是補助的方式,鼓勵女性生育,而且未婚生子也在減稅範圍,也就是說,未來不分已婚、未婚,只要生小孩就能獲得減稅。

讓人不禁要嘆:這根本是倒果為因,變相鼓勵未婚生子!!

要想,當嬰兒一呱呱落地,父母的責任是何其重大?!在我看來,會未婚懷孕的人,他/她決定會不會生下那個小孩,絕對不可能是有沒有這個減稅的優惠。

未婚懷孕、未婚生子在現今的台灣社會中,似乎已成了一股風氣,但不可否認的,未經深思熟慮就嚐禁果的青少年也所在多有,若政策一旦施行,是不是就代表政府默許,甚至是變相鼓勵。現代人的價值觀已經大大的改變了,我看我們的離婚率可能還是會居高不下吧...另外,不孕的婦女,她們又會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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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da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